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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源發展

作者: 2011-12-30 10:08:57 401 來源: 互聯網

人才派遣(Tempservice),上世紀70年代起源于歐美發達國家,據資料介紹,美國在1971年就頒布了《人才派遣業的法律》,日本政府也于1985年發布了《人才派遣法》,用法律來定義和規范派遣行為。隨著全球市場競爭加強,越來越多的組織意識到要在一個動態的市場條件下成為一個勝利者,必須要有配套的柔性流動人才隊伍以快速、有效地回應環境 的變化。高額的成本問題和遲鈍的響應速度不能使組織成為競爭中的勝利者,這就加劇了對人才派遣業發展的要求。近年來,由于全球經濟不景氣,用人單位為了節省在人才招聘培訓和管理等方面的人事成本,在歐美、日本等發達國家和我國臺灣省普遍把人才資源商品化,人才派遣逐漸流行起來。當前歐美地區業務占全球的80%以上,比、法、盧、荷、英及美國都已是非常成熟的市場;6年前亞洲市場開始接受這一用人觀念,在馬、菲和香港地區成長迅速,日本則更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就已啟動并成熟運作。半個世紀過去了,據說美國的派遣員工已占到總就業人口的50%,西歐則超過30%,日本 也達到了總就業人口的五分之一。 在國內,至20世紀90年代中期廣州大批勞動力直接進入市場,荔灣區勞動保障部門為解決失業人員就業問題,設立專門機構承擔“勞務派遣”的角色,挖掘就業崗位,組織失業人員勞務派遣隊,架起了派遣雙方的橋梁。如今,人才派遣作為一種新型人才資源配置模式,已在全國各大中城市陸續登場。作為一種新的用人形式,政府的引導尤為關鍵,這是人才派遣健康、快速發展的催化劑。

性質性質>>>>>>>>

一、人才的法定所有權與經濟所有權的分離,是人才派遣的本質特點。人才派遣是以契約合同為基礎,在派遣過程中,人才經濟所有權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發生了轉移,但法定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。人才權能的分離和流轉,形成了靈活的用人機制。
二、“不求所有,但求所用”的用人理念是人才派遣的一個顯著特點。在計劃經濟體制下,人才歸單位所有,人才能進不能出,人才閑置浪費現象嚴重。在市場經濟長期條件下,市場運行客觀要求人才資源優化配置,合理利用。一些單位在發展過程中需要使用人才,但由于種種原因又不愿養著人才。實行人才派遣制,人才在不遷戶口、不改變與原單位人事關系的情況下,可以為用人單位所用,使用人單位在人才使用上實現了“不求所有,但求所用”。
三、人才的使用與管理相分離。實行人才派遣制,用人單位只負責對人才的使用和考核,不與人才本人發生任何隸屬關系。
四、人才派遣的基本結構是由三方當事人和兩份契約合同組成。三方當事人是:用人單位、辰信人才、派遣人員。兩份契約合同是:一是用人單位與辰信人才簽定的人才派遣協議;二是派遣人員與辰信人才簽定的勞動合同。